j9九游会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为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兼总经理肖昭理先生,独立董事何祚文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万凯先生,东兴证券保荐代表人刘鸿斌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17:00前访问j9九游会,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易瑞生物”)于2023年5月8日(星期一)在深圳市宝安区留仙一路2-1号易瑞生物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4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海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现场出席3人,通讯出席6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j9九游会、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结果如下: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根据现行有效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符合的条件要求逐项核查,认为公司仍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市场环境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等因素变化,并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现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具体如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情况,本次可转债的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6,003.12万元(含46,003.12万元),具体发行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情况,本次可转债的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819.67万元(含32,819.67万元),具体发行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6,003.12万元(含46,003.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j9九游会,拟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819.67万元(含32,819.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依据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相应修订了本次发行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依据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相应修订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依据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相应修订了本次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6、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公司采取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依据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修订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公司采取措施及相关承诺等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公司采取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7、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顺利推进,公司拟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有效期自到期之日起延长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拟于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深圳市宝安区留仙一路2-1号易瑞生物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易瑞生物”)于2023年5月8日(星期一)在深圳市宝安区留仙一路2-1号易瑞生物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4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美霞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结果如下: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根据现行有效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符合的条件要求逐项核查,认为公司仍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市场环境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等因素变化,并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现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具体如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情况,本次可转债的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6,003.12万元(含46,003.12万元),具体发行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情况,本次可转债的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819.67万元(含32,819.67万元),具体发行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6,003.12万元(含46,003.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819.67万元(含32,819.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依据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相应修订了本次发行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依据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相应修订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依据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相应修订了本次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6、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公司采取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依据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修订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公司采取措施及相关承诺等内容。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公司采取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鉴于市场环境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等因素变化,并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情况,本次可转债的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6,003.12万元(含46,003.12万元),具体发行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情况,本次可转债的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819.67万元(含32,819.67万元),具体发行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6,003.12万元(含46,003.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819.67万元(含32,819.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1)上述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j9九游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上述提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上述提案1已经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文件。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5月22日17:00之前送达公司或发送邮件至联系邮箱)。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线、登记时间:自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至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17:00止。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留仙一路2-1号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8101j9九游会。
传线)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于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的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本人/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