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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9九游会圣湘生物: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j9九游会圣湘生物: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律师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圣

  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

  (一)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

  议的提案内容以及这些提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j9九游会、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

  (二)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是基于假定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

  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是真

  实、完整的,该等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为真实,授权书均获得合法及适当的

  (三)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

  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

  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

  神,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就本次股东大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会议召开

  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会议召

  开的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了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现场投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9:15-9:25,9:30-11:30j9九游会,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全体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公告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均为公司

  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交易结束时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经查验,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外,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公司

  现任在职的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该等

  本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上海证券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2名,共计持有公司44,672,791股股份,占本次股东大会股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j9九游会,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验证其身份。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议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

  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与《会议通知》载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没有提出新的临时议案,也未发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股东大

  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进行计票、

  监票。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及

  表决。表决结束后,由会议推举的股东代表、公司监事代表与本所律师共同负责

  网络投票结束后,上海证券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已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在本所律师的见证下,公司股东代表及监事代表一起j9九游会,在合并统计每项议案

  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的基础上,确定了议案最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部分放弃优先认

  表决结果为:同意43,146,50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5.4169%;反对2,054,42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5432%;弃权1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876,1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6555%;反对2,054,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938%;弃权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2)《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45,149,94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8474%;反对50,98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127%;弃权1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879,609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27%;反对50,9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7%;弃权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3)《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44,894,55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2826%;反对50,98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127%;弃权273,39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604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624,219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853%;反对50,9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7%;弃权273,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上述议案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有效表决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和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下接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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