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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游会

  九游会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3年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6,158,3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434,015.40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87.92%。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欧林生物是一家专注于人用疫苗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带领下,公司始终以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为己任,实现了高效的产业化成果落地,目前已累计获得发明专利70余项,实现3个产品上市销售,分别为:吸附破伤风疫苗、Hib结合疫苗和AC结合疫苗。其中,公司吸附破伤风疫苗市场占有率多年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建成了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营销网络,为未来产品的市场开拓打下良好基础。

  公司制定了“传统疫苗升级换代+创新疫苗开发”双轮驱动的产品研发策略,聚焦于“超级细菌”系列疫苗以及“成人疫苗”,形成了“阶梯有序、重点突破、多产品储备”的产品研发格局。公司是目前国内已知在“超级细菌”疫苗领域布局最为完善的疫苗企业,围绕WHO公布的“12种最危险的耐药细菌名单”,公司对重组金葡菌疫苗、口服重组幽门螺杆菌疫苗(大肠杆菌)、重组铜绿假单胞菌疫苗及重组鲍曼不动杆菌蛋白疫苗等4个“超级细菌”疫苗进行研究,均为全球1.1类新药。其中,重组金葡菌疫苗正在全国开展多中心、随机九游会、双盲Ⅲ期临床试验,进展全球领先。

  公司不断拓宽技术平台、完善研发布局。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MDCK细胞)研发进展,目前该项目临床试验申请已获得受理。公司对行业新技术保持密切关注,对多个新型佐剂展开研究,为公司未来新型疫苗研制及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传统疫苗升级换代+创新疫苗开发”双轮驱动的产品开发策略下,公司采取自主研发与合作研发相结合的产品开发模式。对于自主研发,公司主导疫苗研发的全过程;对于合作研发,高校及科研院所主要负责抗原发现和筛选、菌/毒株构建、实验室制备工艺、动物模型建立、有效性和安全性初步评价等临床前的基础性研究工作,公司主导临床前的中试工艺放大研究、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研究、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稳定性研究、剂量和免疫程序研究、临床样品制备、临床申请等后续阶段。

  公司采购部依据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年度采购计划,并按GMP要求组织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采购。报告期内,公司按照GMP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完整的采购管理制度并严格实施,确保公司生产用物料的质量符合GMP要求。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以市场需求为主导,结合合理的安全库存水平制定生产计划。生产部根据年度销售计划制定出全年生产计划以及月执行计划,并按批次组织生产;质量检定部对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质量保证部对生产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各部门紧密配合并严格按照GMP要求组织生产活动,以确保公司最终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公司设有营销中心,下设销售部、市场部、营销综合部。上述部门各司其职,其中销售部负责推广服务商招选管理、公司产品的销售、各省招投标等工作;市场部负责市场推广、品牌建设、推广商培养及培训等;营销综合部负责销售合同签署、产品发货、客户对账、协调财务部门开票及收款等工作。年末,营销中心对年度销售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同时结合公司年度计划执行率、公司市场占有率和对下年度市场供需情况的评估,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制定下年度销售计划。

  公司主要从事人用疫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疫苗产品的产业化生产和销售,最终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

  本公司主要从事人用疫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代码C27)”之“基因工程药物与疫苗制造(C2762)”。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处行业为“生物制品制造”之“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制造”。

  疫苗接种作为控制疾病的重要途径,在保护人类健康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使人类在面对传染病威胁时能够化被动为主动,是回报率最高的公共卫生投入之一。相对于普通药品而言,疫苗为面向健康人群的特殊药品,对于安全性的要求更高,因此安全性评价周期长、临床试验入组人数多、生产质量要求严格,形成了疫苗行业研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生产和质控壁垒高的门槛。

  目前看来,全球疫苗市场呈寡头垄断特点,主要由默沙东、葛兰素史克、赛诺菲、辉瑞四家跨国制药公司主导,其全球市场占有率合计超80%。从销售品种看,HPV疫苗、肺炎球菌疫苗、流感疫苗和带状疱疹疫苗等在过去几年一直在疫苗销售榜单中位居前列,它们能有效预防宫颈癌、肺炎、流感等多种疾病,在减少疾病发生和降低疾病经济负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WHO发布的《2023年全球疫苗市场报告》,过去4年全球疫苗(剔除新冠疫苗)价值持续增长,部分原因是成人高价值疫苗的使用增加(如应用于老年人群的肺炎球菌结合疫苗、带状疱疹疫苗),以及中国自费市场需求驱动的快速增长(主要为HPV疫苗需求)。

  中国的疫苗市场可分为免疫规划疫苗市场和非免疫规划疫苗市场。免疫规划疫苗是由省级疾控中心以相对较低的价格向生产商购买并免费向公众提供的疫苗,主要用于新生儿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供应商主要为国有疫苗企业,该等企业每年均向政府提供稳定数量的疫苗。非免疫规划疫苗由公众自费购买,定价较高,市场主要由外资企业和民营疫苗企业主导。

  虽然我国人口众多,但疫苗市场以免疫规划疫苗为主,大多数常用疫苗仍是旧款疫苗,非免疫规划疫苗渗透率以及成人疫苗接种率均较低,但在民众疫苗使用安全意识的增强、国内疫苗产品研发和生产水平的提高以及相关有利政策等因素的促进下,民众对安全性更高、免疫原性更好、能预防更多疾病的优质、新型疫苗的需求日益增加,国内疫苗市场份额全球占比持续提升。

  近年来,随着疫苗技术的快速发展,国产厂家竞争力逐渐提升,国内自主研发生产的HPV疫苗、肺炎疫苗等重磅品种陆续上市,逐渐发力抢占市场份额。然而,我国疫苗行业在产业创新发展、产业生态打造等方面,仍处于初级阶段,在新型技术平台和创新品种方面,与国际巨头相比还存在客观差距。与海外疫苗企业研发管线相比,国内研发管线集中于灭活疫苗,核酸疫苗、病毒载体疫苗等创新路线较少;国内疫苗企业研发费用率接近海外企业,但费用规模仍有较大差距;在覆盖疾病领域上,与海外企业相比,国内企业仍有许多未覆盖的疾病领域,仍有广阔的拓展空间。未来,国内研发实力较强,拥有创新疫苗技术及较多疫苗研发管线的疫苗企业有望获得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为未来成长奠定坚实基础。

  经过多年技术积累,公司的技术团队在中试放大和产业化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已熟练掌握多糖蛋白结合技术、基因工程技术、多肽疫苗技术、分离纯化技术、细菌高密度培养技术和脱毒控制技术、病毒疫苗技术和佐剂技术等八大核心技术,并顺利运用于各类疫苗的研发和产业化,具备突出的研发成果转化能力。目前,公司已实现吸附破伤风疫苗、Hib结合疫苗及AC结合疫苗三个产品上市销售。其中,公司吸附破伤风疫苗成功拓展了非新生儿破伤风预防疾控中心市场,在国内市场占有领先的市场份额。报告期内,根据中检院的公开信息,公司破伤风疫苗批签发居行业首位。

  公司研发聚焦“超级细菌”疫苗及“成人疫苗”。围绕WHO公布的“12种最危险的耐药细菌名单”,公司对重组金葡菌疫苗、口服重组幽门螺杆菌疫苗(大肠杆菌)、重组铜绿假单胞菌疫苗及重组鲍曼不动杆菌蛋白疫苗等4个“超级细菌”疫苗进行研究,均为全球1.1类新药,是目前国内已知在“超级细菌”疫苗领域布局最为完善的疫苗企业。其中,重组金葡菌疫苗正在全国开展多中心、随机、双盲Ⅲ期临床试验,期中分析结果显示试验结果符合预期,进展全球领先。若该疫苗成功上市,公司将有望填补世界空白,对于从源头上降低金葡菌院内感染的发病率与耐药性、减少患者医疗负担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公司不断拓宽技术平台、完善研发布局。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MDCK细胞)研发进展,目前该项目临床试验申请已获得受理。本项目采取MDCK细胞悬浮技术,可以通过在生物反应器中大规模培养,实现生产产量更高、生产周期更短、生产成本更低的效果。同时,公司对行业新技术保持密切关注,对多个新型佐剂展开研究,为公司未来新型疫苗研制及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成立至今,公司培养了人才团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多项发明专利,为未来在研项目的成功及产业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近年来,公司相继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四川省人用疫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荣誉称号。公司将秉承创新、开放的企业文化,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的发展战略,建立多方位的合作关系,不断提升研发能力、丰富产品管线,为中国及世界面临的重要健康问题提供创新优质的解决方案。

  自新冠疫情以来,无论是创新型疫苗基础技术还是疫苗研发策略均取得了革命性进展,各大疫苗企业在研发方向上聚焦于新产品和新技术。在研发管线方面,各大企业均开发了针对部分现有疫苗的升级迭代产品,以提高现有产品所覆盖的病毒/细菌型别。另一方面,无论是传统的国际疫苗巨头还是受益于mRNA技术的Moderna和BioNTech等国际疫苗行业新星,都继续对mRNA技术保持关注,布局了一系列mRNA疫苗管线。此外,各家疫苗企业也积极布局新的预防及治疗领域,包括既往未涉及的传染性疾病疫苗,以及肿瘤等治疗性疫苗。我国疫苗企业追随国际巨头步伐,开始逐步布局核酸疫苗、病毒载体疫苗、治疗性疫苗等新技术路线,并关注新型佐剂等技术突破。

  我国疫苗市场由一类疫苗(国家免疫规划)市场和二类疫苗(自费免疫)市场两部分构成。一类疫苗由国家财政统一拨款,集中招标采购,由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目前我国的免疫计划主要面向适龄儿童,采购数量随每年人口出生人数浮动,市场规模稳定。

  二类疫苗是指未列入国家免疫范畴的、由消费者自愿选择,自费接种的疫苗。该类疫苗价格相对较高,利润也较高。自二类疫苗市场开辟以来,其市场规模迅速扩张。尽管目前自愿接种二类疫苗的需求量还远少于免疫规划用的一类疫苗,但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日渐显著、公众对预防的关注度提升,成人疫苗市场有望进一步拓展,二类疫苗市场空间有望持续扩大。

  近年来,随着中国疫苗市场快速发展,疫苗企业数量快速增长,企业产品管线趋于同质化,热门品种扎堆。而海外市场存在全球多款疫苗供给短缺,部分地区自给率低的情况。随着新冠疫苗给予出海契机、国内疫苗企业创新能力提高,国内疫苗企业开始通过产品海外出口、知识产权海外授权等方式走向国际市场,寻求新的增长点。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9,611.87万元,上年同期54,748.07万元,减少5,136.21万元,降幅9.3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55.56万元,上年同期2,657.71万元,减少902.15万元,降幅33.9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8.80万元,上年同期72.07万元,同比增加266.73万元,增幅370.1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投资种类: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 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项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现金管理是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53.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436,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1,599,126.62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8,837,273.38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2日全部到位,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3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21】第0028号)。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现金管理是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该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激励对象对应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授予但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22.47万股。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预计将由406,158,300股减少至405,933,600股,注册资本将相应由406,158,300元减少至405,933,6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对《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或备案的内容为准。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林生物”)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和《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224,700股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0.59元/股(调整后)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224,7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06,158,300股变更为405,933,6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06,158,300元减少为405,933,600元,实际总股份数和注册资本最终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调整变动。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樊绍文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2023年,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有效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线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6,158,3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434,015.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87.9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中勤万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且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需求。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和监管政策,不存在违法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及发展计划,同意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十)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薪酬情况和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2023年薪酬情况和2024年度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情况和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根据担任的行政岗位或承担的职责以及公司内部的薪酬制度制定,符合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长期战略规划目标,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全体董事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数据进行了确认,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ESG(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努力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设,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ESG(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基本健全,能够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九游会,并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将于本次回购注销前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需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故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0.63元/股调整为10.59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22.47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22.47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0.59元/股(调整后)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将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需对本激励计划中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故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0.63元/股调整为10.59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162,96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同时,鉴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本激励计划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180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1,307,655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综上,董事会同意作废19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合计1,470,615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预计将由406,158,300股减少至405,933,600股,注册资本将相应由406,158,300元减少至405,933,600元。

  基于上述注册资本减少事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及《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九游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9)。

  会议还听取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鹏飞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工作报告线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和资产及财务的准确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九游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和监管政策,不存在违法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该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九游会。

  (六)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薪酬情况和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2023年薪酬情况和2024年度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全体监事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数据进行了确认,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ESG(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努力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设,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ESG(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监事会认为:《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基本健全,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发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返回搜狐,查看更多